勿以恶小而为之是谁说的
刘备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一个汉语词汇,出自蜀汉昭烈帝刘备遗诏,出自《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意思是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坏事就去做,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善事就毫不关心。
典故
这是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原句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坏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
三国刘备文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做。这句话值得让世人知道并铭记在心。后世人传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讲得就是做人的道理。刘备在去世前给他的儿子刘禅(也就是扶不起的阿斗)的遗诏中,用这句话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
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
子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
孔子说,小的善行没有益处而不去做,认为小小的罪过不会带来伤害,而不加以克服,所以恶行积累到不可掩盖的程度,罪责大到无法解脱的地步,所以《易经》说:‘肩上套着枷锁,磨破了耳朵,这是凶险的征兆。’”
人物简介
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人,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谥号昭烈皇帝,史家又称为先主。
根据《三国志·先主传》,刘备是汉朝的宗室,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章武三年(223年),刘备病逝于白帝城,终年63岁,谥号昭烈皇帝,庙号烈祖(一说太宗) ,葬惠陵。后世有众多文艺作品以其为主角,在成都武侯祠有昭烈庙为纪念。
他为人谦和、礼贤下士,宽以待人,志向远大,知人善用,素以仁德为世人称赞。
为政举措
邮驿建设
刘备在四川建立了蜀汉政权。当时四川的交通比较落后,山路居多。刘备和丞相诸葛亮在开辟四川邮驿事业上,作出了重要贡献。
刘备建汉后,为了对付北方的曹魏,在汉中地区建立了北伐的军事基地。为打通军输要道,在四川与汉中之间开通了四条主要道路,这就是著名的子午道、傥骆道、褒斜道和金牛道。蜀汉还在汉中设置了重要军事关隘白水关。白水关周围的山上布满了烽火楼。从白水关到国都成都400里间设置了一系列的亭障馆舍,以保障邮驿的正常运行。在与东吴交界的荆州地区,大将关羽也在沿江设立了军用通信的“斥堠”,烽火台从后方一直通达襄樊前线。
蜀汉与北方的魏和东边的吴之间,皆有通信往来。史书记载:名士许靖在蜀汉任太傅后,和他过去在北方的好友魏国大臣华歆、王朗等都不断有书信往来,“申陈旧好”。《三国志》引《魏略》有一封王朗写给许靖的信,称“前夏有书而未达,今重有书,而并致前问”。魏国其他大臣和蜀汉一些大臣也常互有通信。魏国官至尚书仆射的陈群,就曾有书信给诸葛亮,打听蜀汉尚书刘巴的消息。蜀汉与吴国的友好书信往来更多,陈震在出使吴国的时候就曾与吴国关将说道此事。 而诸葛亮与兄诸葛瑾、大将陆逊都常有书信上的往来。
蜀汉邮驿的特点是几乎没有车传,邮递大部用驿马传送,从事此项工作的人称为“驿人”。这大概是因为蜀国地处西南,大部为僻远山区,道路不整的缘故。
制定蜀科
蜀科是蜀汉的法律,刘备初入川时,百废待兴,乃命当时对典制、旧法熟悉者许慈、胡潜、孟光、来敏典掌旧文、草创制度。在平定益州之后,便着手制定典律,据《三国志》记载,参与蜀科的制定一共有五人,分别是诸葛亮、法正、伊籍、刘巴、李严。 蜀科的具体内容已经丢失,但是据《诸葛亮传》记载,蜀汉虽然执法严峻,但公正公平,百姓无怨。
刘备对刘表、刘璋的大赦制度作了批判,而诸葛亮也指出了刘璋治理益州弊政的原因。他认为,刘璋实施的所谓德政,是以小恩小惠拉拢人,哟美好高位尊宠臣下,僭越法度,积重难返,而树立法律的威严,法律施行则会感恩,并以爵位管辖百姓,爵位增加则知道荣耀,荣誉和恩典共同施用,上下便进退有度,这才是治理国家的关键。 不但包含了法家认为法治优於德治的观念,也体现了法家理论建立的基础——性恶论。
刘备诸葛亮治国是法、礼并用,威、德并行,强调“训章明法”、“劝善黜恶”,亦即以法为体,着重公平客观原则;以德为用,着重教化为本。以商鞅之法,却不迷信其权威主义,取其理法,结合儒家教化,把行法与教化合而为一。经过这样的“法治革新”运动,蜀汉政权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吏治也逐渐清明。而蜀汉后期,执政者费祎 多次施行大赦,大司农孟光引诸葛亮、刘备故事对费祎进行了强烈的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