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来发展最好的行业
互联网行业
2020年,我国工业互联网产业经济增加值规模约为3.1万亿元, 同比实际增长约47.9%,对GDP增长的贡献将超过11%。互联网身为一项将世界各地的人们相互连接的中转站点。现如今人们都已窥探到了其中巨大利益,源源不断的涌入其中,希望成为其中的弄潮儿。互联网(internet),又称国际网络,指的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议相连,形成逻辑上的单一巨大国际网络。互联网始于1969年美国的阿帕网。通常internet泛指互联网,而Internet则特指因特网。这种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方法可称作“网络互联”,在这基础上发展出覆盖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联网络称互联网,即是互相连接一起的网络结构。互联网并不等同万维网,万维网只是一建基于超文本相互链接而成的全球性系统,且是互联网所能提供的服务其中之一。互联网不在局限于虚拟,现已将日常生活相连接,连接过程已将个人信息上传各个信息库内,如出现不良行为将会影响自身,毕竟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提供互联网的公司被称为ISP公司,负责在网络上的商业运营情况,不同的ISP公司都是具有竞争性。
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是一个互补关系,不是一个替代关系。互联网是全球性的。这就意味着这个网络不管是谁发明了它,是属于全人类的。互联网的结构是按照“包交换”的方式连接的分布式网络。因此,在技术的层面上,互联网绝对不存在中央控制的问题。也就是说,不可能存在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利益集团通过某种技术手段来控制互联网的问题。反过来,也无法把互联网封闭在一个国家之内-除非建立的不是互联网。然而,与此同时,这样一个全球性的网络,必须要有某种方式来确定联入其中的每一台主机。在互联网上绝对不能出现类似两个人同名的现象。这样,就要有一个固定的机构来为每一台主机确定名字,由此确定这台主机在互联网上的“地址”。然而,这仅仅是“命名权”,这种确定地址的权力并不意味着控制的权力。负责命名的机构除了命名之外,并不能做更多的事情。
ISP公司发展情况千差万别,从中国的ISP公司运营商业模式看,有以下三种基本的商业模式:第一种是大而全的商业模式,ISP提供广泛的互联网业务。比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雅虎是这种方式的代表。第二种是专注于主营业务的模式。比如,腾讯专注于即时通信业务;刚在Nasdaq上市的“如家”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酒店业的ISP。第三种是综合经营型的商业模式。比如,新浪这类大门户,在主营新闻信息服务的同时,经营网络游戏、提供网络广告服务等多种互联网业务,并从这些非主营业务中获利。中国ISP大多采用综合经营信息服务的模式,在关注核心业务的同时,兼顾提供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通过这种经营模式,ISP得以扩展自身的业务运营领域,扩展盈利来源,丰富运营模式,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中国ISP采用的商业模式同中国互联网应用市场的竞争格局相关。由于各互联网业务领域的竞争都非常激烈,竞争格局随时都有可能变化,因而造成了中国ISP大多注重全面巩固和提升自身核心业务能力,提高业务服务进入门槛,ISP通过这种发展模式,确保自身垄断、主导或者优势地位,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