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教授是正式员工吗
是
特聘教授是正式员工,特聘教授是指特别聘任的教授,首先它是一个荣誉,给与具有特殊学术贡献或是专长的学者,其次它具有合约性质,指此一职务的给与具有一定期限。特聘教授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特聘教授这个词汇有两个意含,首先它是一个荣誉,给与具有特殊学术贡献或是专长的学者;其次它具有合约性质,指此一职务的给与具有一定期限。在中国特聘教授的期限一般是5年,授与特聘教授的条件可以是本校既有的教授,也可以是外校或是国际学者。
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着《自诉案件审判程序》、《司法文书写作教程》、《中国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职能论》、《刑事普通程序》、《刑事特别程序的实践与探讨》、《刑事二审程序论》、《审判监督程序论》等8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着作《刑事诉讼法学》、《中国律师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调研报告》、《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对策研究》等50余部。
特聘教授、客座教授、讲座教授、兼职教授、荣誉教授与一般的教授的区别
含义不同
1、特聘教授,是特殊(特别)聘任的教授。
2、客座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做报告讲座等。本人可能不是教授,而是名人、官员、企业家、发明者等兼职。
3、讲座教授通常授予全职教学人员中拥有崇高学术地位或重大研究成就的学者。作为荣誉头衔,讲座教授一般可不受授课课时、以及退休年龄的限制,是一所大学中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学者。
4、兼职教授,校际间、学校与社会间,互相聘请讲课的教授。
5、荣誉教授一般也会授予在学术界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以此来表彰他们的成绩。
6、一般教授,是大学聘任的正高级职称,学术带头人等。
特点不同
1、特聘教授,是一个荣誉,给予具有特殊学术贡献或是有专长的学者;其次它具有合约性质,即此职务具有一定期限。授予特聘教授的条件可以是本校既有的教授,也可以是外校或是国际学者。
2、客座教授是一个荣誉称号,是有义务的,如为学校作报告,或是合作研究等,因此需要资格审批。被聘者可能并不是教授职位,而是名人、官员、企业家、发明者等等。
3、讲座教授一般也不需要全职,但对工作量有严格的要求。如长江学者要求每年回国全职工作3个月,部分高校要求1或2个月。在这段时间内,讲座教授要全职工作。
4、“兼职教授”,在自己学校是专职教授,接受其他学校的聘请,业余时间兼职做其他学校的教授。
兼职教授有责任有义务为其被聘用的学校进行教学及科研活动,同时也收取酬劳。
5、荣誉教授是一种很高的荣誉,授予者和被授予者也没有合同上的约束。荣誉教授只有名誉没有义务,只需要“授予”称号。一所大学授予某人这一称号以后,理论上,他可以再也不去那所大学。
6、一般教授,负责教学、科研、带研究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