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的敖包
“敖包”是蒙古语的音译,汉语意为“石堆”或“鼓包”的意思。在兴安盟蒙古族同胞聚居的草原、村落,大都有形式不一、大小不等的敖包。有的是在圆坛之上,积石为台,重叠成圆锥体;有的则直接堆石而成。兴安地区最典型的敖包,是设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都镇原哲里木盟十旗会盟地遗址上的敖包,由1大10小共11个象征十旗会盟的敖包组成。敖包周围地势宽广,风景优美,便于举行祭祀集会或游艺竞技活动。
蒙古族敖包种类繁多。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成年人崇拜的敖包,专供男人祭祀的敖包,专供女人祭祀的敖包;地区性集会的盟级敖包(楚古拉干敖包),旗级敖包(和硕敖包),苏木级敖包(苏木敖包);归一屯所有或归数屯所有乃至归一家私有的敖包,等等。从敖包的组成数目上看,有的是单独的一个敖包,有的则是敖包群。兴安地区现在可以见到的敖包以单独的居多。
现代蒙古族人祭祀敖包,实质上就是传统祭祀神灵赐福消灾习俗的传承。敖包一般由土石与树枝组成。兴安地区的敖包则多数由石头堆起,这是由多山多石的地理环境决定的。敖包之所以多数选择石头和树枝建筑,是与蒙古族的崇石、崇树的习俗密不可分的。蒙古族有人自石出的神话传说。将石头与生命联系在一起,这说明蒙古人自古以来就有崇石的习俗。蒙古族先民还崇拜各种树木,特别是崇拜那种树干挺拔、绿荫葱郁的大树。如今在兴安地区仍然流传的蒙古族传统节日——农历五月廿五祭桑什,即是蒙古人崇树习俗的一种反映。
蒙古族历史上有据可查的最早的敖包祭,是在成吉思汗青年时代。其兴盛则是在元代,并由最初的敖包祭祀演变成为“那达慕”。蒙古族传统的敖包祭祀形式大致有三种:一是血祭,即宰杀壮牛肥羊供奉在敖包前以祭祀神灵。这种祭法在兴安地区现已不存在。二是洒祭,就是“洒注礼”,即在敖包前滴洒鲜奶、奶油、奶酒等物以祈求幸福。到了近代,还增加了白酒、点心等祭物。三是火祭,即在敖包前堆干树枝或干牛马羊粪点燃,祭祀者排队绕火三圈,边转圈边念着自家的姓氏;然后供上祭品,把全羊投入火堆里。火烧得越旺越好,因为这象征家族各业兴旺。除祭祀礼俗外,由敖包祭又衍生出了一些特殊的礼俗。这些礼俗因地区不同而有很大差异。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毛都草原上的蒙古族牧民,如因搬迁等原因家里不想再供佛像时,就要搬开附近山上敖包的石块,把佛像置于里面,再把石头按原样堆好。牧民把这一举动称之为“敖包达额尔顺拉”,意思是把佛爷供奉在敖包里面。
关于祭敖包的时间,一般选择在农历五月或七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蒙古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祭敖包的内容也更加丰富多彩。牧人在举行了传统的祭祀仪式后,还要进行赛马、摔跤、射箭、唱歌等多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娱乐活动,并开怀畅饮,尽兴狂欢。其间,老年人要取出“阿尔山”(圣水)给畜群洒注;青年男女往往借此溜出,登山游玩,相互追逐,谈情说爱,约订终身。著名的蒙古族歌曲《敖包相会》中所唱的,就是这种青年男女在敖包前约会的情景。在兴安地区,这种习俗影响较为深远。兴安地区以敖包作为地名的地方很多,如科尔沁右翼前旗境内的“葛根敖包”、“白音敖包”,扎赉特旗的“西格根敖包”、“敖包吐”,等等。牧人每次经过敖包,都要在敖包上放几块石头;客人每到敖包前,一般都要按蒙古族习俗绕包三周,同时心中许愿,并在敖包上添加石块以求心愿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