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山水社稷
《蒙古秘史》记载这样一个故事:一次,铁木真(成吉思汗)被莫尔格德人袭击,躲进肯特山脱险,他抚胸告天“……我的区区性命被博尔罕山(即肯特山)搭救。日后,我必当常常祭祀此山。我的子子孙孙当与我一般祭祀。”言讫,向着太阳,将腰带挂在脖子上,将帽子拿在手上,屈身拜了九拜,洒马奶酒以祭之。这个故事说明,成吉思汗主张祭山,而且把肯特山做为祭祀中心。博尔罕山即佛山的意思。蒙古地域广大,让所有人都到一个地方去祭,显然是不可能的,各部族便就近选择吉地,象征博尔罕山以祭。如今,内蒙古地区以罕山命名的山岭比比皆是,其根源大致如此。清朝确立以“旗”为单位的制度,每旗都有自己的罕山,祭山又与以旗扎萨克(旗长)为中心的宗法制度相结合,人们便对象征民族整体性的博尔罕山逐渐淡漠了。解放以后祭山,主要是以传习性质来进行的,同时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贸易活动。
祭山、祭敖包均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举行,主要集中在草高马肥的丰收季节。届时,草原上的人们,或乘马、或驾车,从四面八方云集于清凉的河畔,在杨柳荫下架起白色的蒙古包和云头图案的帐篷;在山巅或泉边垒起敖包,并且用鲜绿的松柏、艳丽的花束装扮起来,升起天马佛幡--一种印有马形图案和符咒经文的长方形小旗,设祭坛,焚香诵经,高唱赞美壮丽山河的颂歌,酹奶酒以祭。之后,举行军事体育活动和娱乐活动。
祭坛是在蒙古包大小的地面上,摆一人高的奶食品、点心、阿木斯等食品,供桌上摆着整牛、整羊,有的用整羔羊。供品数量有多有少,有的八只,有的几只,甚至有的达二十七只不等。
主持祭仪的是一位具有“达嘎阿玛拉”(管事人)身份的人。由他焚香、酹酒、献哈达、献祭品、献祭歌。祭品主要是一匹好马。据传,巴颜罕山的山神喜欢有额星的黑马,赛罕山的山神喜欢白马,达尔罕山的山神喜欢黄马等等。当唱起祭歌,有人便把山神喜欢的良马牵来。马的鬃毛和脖颈上系着五彩绸带,献给山神,这马将被精心饲养起来,不准买卖,不准鞭笞,不给女人或外来人骑乘。如果眼或腿有了毛病,就用同样毛色的马替换,给两马都系彩绸带。这种马被称作“翁根”马,即献给山神的神圣之马,死后,马头放在山顶上,称之为“水晶石”或“毛眼石” 。
祭奠仪式完毕,主祭人把供品分给大家享用。同时开始比赛和游艺活动。白天的项目多是赛马、 摔跤 、射箭、棋类、比赛布鲁棒,晚上唱歌、跳舞、说书等,一直联欢三天。
祭敖包与祭山意思相同。在没有高山的地方,用石块、柳条垒敖包。通常垒13堆,以中间的一个为最大。祭山、祭敖包的规模不等。有的以部、旗为单位,有的是一村或数村共祭。现在的那达慕大会,即源于旧时的祭山、祭敖包庆典活动。
祭飨神,完整地说叫飨神毛都,即祭神树。是一种以村或家族为单位的祭礼活动,曾经在内蒙东部农区盛行。时间多在旧历五六月份。届时,人们集聚在预定地点,杀牛宰羊,以羊乌查、奶食品酹酒设祭,众人围坐祈祷福寿归来。甚至也进行好汉三赛、说书、奕棋等活动。置酒宴,载歌载舞,欢度节日。
祭湖泊,也是蒙古族的古老流统,《成吉思汗祭》中说,这是遵照神明大帝忽必烈旨意定下来的四大庆典之一。巴林人祭查干诺尔湖,据说是巴彦罕山的山神曾在山前山后的查干诺尔照过面、洗过脸,所以每年五月到这里设祭。在长满赤柳绿杨的湖心小岛,垒起蒙古包大小的敖包,树起天马佛幡,祭典如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