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概况
人口为9816802人。
民族概况
回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散居全国、分布最广的民族。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回族人口数为9816802。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青海以及河南、河北、山东、云南等省分布也较多,有大小不等的聚居区。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是由中国国内及国外的多种民族成分在长时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伊斯兰教的传入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对回族的形成起了重要的纽带作用。
约在唐高宗永徽二年(651)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大批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陆续由海路来华,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及长安等城市定居。他们建筑了中国最早的一批礼拜寺,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定居,并辟建了穆斯林的墓地。当时,他们被称为蕃客或土生蕃客,至元代才被称为回回蕃客或南蕃回回,成为回回人的一部分。
“回回”一词最早在北宋沈括《梦溪笔谈》和南宋彭大雅《黑鞑事略》中出现,主要指葱岭东、西处于喀喇(哈拉)汗朝统治下的回纥(回鹘)人。回回和回纥、回鹘音近,应是后者的音转或俗写。其时,伊斯兰教已由喀什噶尔向东南传播到和田、叶尔羌、英吉沙尔等地。因此,回回原应包括有信仰伊斯兰教回纥(回鹘)人在内的含义。12世纪30年代,喀喇(哈拉)汗朝亡于西辽,其居民大部分仍是穆斯林。13世纪初叶蒙古西征,西辽破灭。葱岭东喀什噶尔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纥(回鹘)人的后裔,同葱岭西的中亚及波斯;阿拉伯广大地区不同民族的穆斯林,大批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东方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和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中国的西北、中原及江南、云南等地区,被称为回回人,成为元代色目人中的重要部分。后来,他们也以回回自称,是形成回回民族的主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