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物多样性日(International Biodiversity Day)
由于频繁的人类活动,致使物种灭绝加剧,遗传多样性减少,以及生态系统特别是热带森林和湿地大规模破坏,引起了国际社会对生物多样性问题的极大关注。
1992年6月5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大会期间《生物多样性公约》开放签字。153个国家在会议期间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它是批准国家最多的国际环境公约之一,这在联合国历史上亦是史无前例的。同年11月,中国全国七届人大第28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此公约,使我国成为这个公约的最早的缔约国之一,在国际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生物多样性公约》签字后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缔约国第一次会议于1994年11月在巴哈马召开,会议建议12月29日即《公约》生效的日子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1994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49/119号决议案宣布12月29日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诞生,说明人类已经省悟到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这个国际纪念日的确立,还说明生物多样性问题已经引起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已成为人类与环境领域的中心议题。
2000年12月20日,大会宣布5月22日,即《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之日为生物多样性国际日。该国际日原设在12月29日。2000年,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五次会议建议改动日期以突出该国际日。
2000年5月15-26日,156个国家政府代表团和数十个相关国际组织的1500多位官员、专家和观察员出席了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总部所在地)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五次缔约国会议(COP5)。会议的核心内容是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这是一份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人体健康而控制和管理生物技术改性活生物体(LMOs)越境转移、过境、装卸和使用的国际法律文件。COP5会议期间有64个国家和欧共体签署了这份文件,文件将继续于2000年6月5日至2001年6月4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各国和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签署。至2003年1月底,已有103个国家签署了本《议定书》,至2003年5月初,48个国家已批准加入该《议定书》,日本有望近期成为第49国,而《议定书》正式生效需要50个国家批准加入,由此,《议定书》生效已在“一步之遥”,但第50个国家是谁、何时加入都是极其关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