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茂地处沙县、将乐、顺昌、明溪四县交界处。受历史、地理和物产条件的影响,夏茂村民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与周围地区大异小同。谓之:“月月过节气,逢十(30岁除外)庆寿辰”,过节多,来往忙,陋习多,应酬繁。少部分可取,大部分需革除。现简摘述之。 岁节风俗 正月 〔春节〕夏茂民间最大节日之一。 正月初一:古称履端、元旦,建国后改为春节。这一天,家家户户,男女老少,欢聚一堂,黎明即起,整肃衣冠,点香烛放爆竹,开大门,投斋果茶酒于庭,先拜天地祖先,称:“新年开门大吉”,晚辈向长辈作辑拜年,长辈赏给幼小晚辈红桔、花生、糖果、小饼仔等。 初一早餐素食,主食米饭,用除夕夜备好的米饭(除夕夜按次年月数量米,闰年13升,平年12升),称为吃“年饭”,取吉利之意,谓之“年年有余”。菜饭有京薯、豆付、红萝卜、红头菜、芥菜、大蒜等。开膳时头一碗敬奉长辈吃,长辈挟菜给晚辈。寓意尊老爱幼,家庭和睦,新年吉利,富足。 初二:古传土地公生日(实际是二月初二此是提前过的)。建国前家家户户点香烛放爆竹。1951年后逐渐革除。 初一至初三,三天早晚放鞭炮,小孩穿上新衣服,跟随长辈出门(又叫“出行”)访亲拜友。新友赏给小孩熟红蛋(2或4粒)或花生、糖果类。民国时期互送“拜年片”。建国后,镇、乡、村干部组织民兵,学生向烈军属拜年。春节节前节后机关单位规定放假三天。 初六:相传为“禾米六”,“人口六”。建国前家家户户香烛放鞭炮。建国后逐渐减少。 初一至十五间,风俗尚有: 〔送盘〕方言为“打盘”,遇有旧年亲友生育婴儿,要用盘子放上红桔4粒,甘蔗4节,饼仔两包,红包一二元等,前往祝贺,谓之送盘。领受者请喝酒回礼。 〔请新婿〕遇有旧年新婚的女婿,岳父家备“三过汤”高档酒肴“请新婿”,新婿分别给厨师、司菜(送菜)红包。 〔请春酒〕亲友之间互相宴请,谓之:“请春酒”。一般到十五日结束,叫做“到了十六,无酒无肉”(不再请酒之意),个别延至月底。 〔充喜〕小自然村有此风俗,各家各户自带酒、花生、炒豆到公共集散处,饮酒取乐,喝得沉醉不省人事,美其名曰:“充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