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族的婚恋习俗
中国的俄罗斯族对婚烟问题十分重视。男女青年往往互相认识,有过较多的接触,或者经过一个时期恋爱,然后由男方的家长出面,在面包上放一撮盐,请媒人送到女方家去求婚,如果姑娘不接面包,就是表示拒绝;如果姑娘接过面包,并且亲手将它切开,就是表示同意。一旦姑娘答应婚事以后,双方的家长就要共同商定婚期,忙于准备嫁娶。迎亲之日,男家将马车、雪撬、拖拉机或汽车用红绸彩带装饰一新,载着新郎和亲友,拉着手风琴,纵情歌唱,热热闹闹地来到女家。女家按照传统习惯,将新郎和亲友拒之门外。新郎必须向女家亲友散发红包(见面礼),才得进门。然后双方亲友边歌边舞,迎新郎新娘入座,略进茶点,即送新郎新娘上路。解放前和解放初,新郎新娘还要到教堂里去举行证婚仪式,亲娘身穿白色礼服,头戴桂冠,与新郎一起,站在圣像前,由牧师向新郎新娘询问他们的结婚是否出于自愿,能否永远忠诚地相爱。当新郎和新娘都作出肯定的答复后,双方即交换表示爱情的信物(戒指),牧师进行祈祷,新婚夫妇向神像行礼,证婚仪式即告结束。近二三十年来,宗教观念虽日渐淡薄,但在教堂中证婚的仪式有时还在举行。证婚仪式结束后,迎亲队伍簇拥着新郎新娘,来到男家,举行简单的婚礼,即开始宴请亲友,然后举行舞会。晚上则按汉族的习惯,总要闹一闹新房。
由于婚烟双方的家长受东正教的影响较深(东正教是禁止离婚的)对子女的亲事要求严肃;又由于新郎新娘在婚前互相有所了解,感情基础较好,组成的家庭都比较美满和稳固。很少有离异的现象。
俄罗斯族及华俄后裔男女青年一向是自由恋爱成婚,有 正娶 、 窃娶 之说。
正娶 ,是男女青年通过舞场或其他交际场合结识后,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双方情投意合,愿结终身伴侣,再各自正式告诉父母,父母一般均尊重子女们的意见,而后男方择期迎娶。信奉东正教的,还要到教堂去举行结婚仪式。 正娶 婚礼仪式很讲究,到教堂去时必 须是男女携手而入。新郎穿西装,新娘头戴花冠,身着白色礼服,面向圣像站立,各将一枚戒指放在桌上。主礼牧师询明男女双方确愿结为夫妻后,诵念经文,宣布婚事是 上帝配合,人不可分开 ,然后握住新郎的手,新郎握住新娘的手,绕桌三周,交换戒指,礼毕合卺。50年代末,东正教堂关闭前,俄罗斯族婚礼均采取此种形式。 70年代以后,俄罗斯族男青年若娶外村姑娘,在清晨领上娶亲队伍(冬乘雪橇,夏坐马车或汽车),一路奏乐,热闹非凡。到新娘家,新郎先拜见岳父岳母,送上礼酒,吃顿丰盛的饭菜,恭听老人的一番嘱咐,而后娶亲队伍拉上新娘、伴娘及送亲人、简单的嫁妆返程。到男方家,长桌早已摆上酒菜,亲朋好友向新郎新娘祝贺,老人亦表示祝福。新郎新娘交换戒指后,宾主便在一起开怀畅饮。席间,当有人提议干杯时,来宾中总有人装作沾唇后难以喝下的姿态,并连连叫喊 苦哇! 随即也有人叫 苦 不迭,这时新郎新娘便相偎热吻一番,来宾们才高高兴兴地一饮而尽。此谓 来宾举杯连连叫苦,实为祝福新人甜蜜 。在举杯豪饮,人们酒兴方浓时,乡土歌手和乐师们自发地纷纷当场献艺助兴,把婚宴推向高潮。而后撤去菜肴,摆上精美可口的自制面包、糕点。酒足饭饱,宾主翩翩起舞,尽欢而散。窃娶 ,是俄罗斯人较古老的婚俗。即男女双方经过热恋订下终身,之后男女自定婚期(实际男方家庭知道,且有准备),不通知女方家长,婚时是男方偷偷驾车或骑马 偷娶 。 娶期多在冬天,男到女方家把新娘偷偷抱到车上或雪橇上,风驰电掣般地快速而归。女方家长 发觉 ,便组织亲朋虚张声势地 追赶 一程了事。此种迎娶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已不多见,50年代后基本消失。 俄罗斯族崇尚自由恋爱、婚姻自由,但讲究门当户对,结婚要征得父母同意。与其他民族都可以通婚。婚礼仪式隆重、繁琐。婚礼要在教堂举行,由神父为他们念祷文、唱赞美诗,互换结婚戒指。然后接回新郎家,举宴庆贺。现在中国的俄罗斯族婚礼形式多样化了,并且朝着简单而有意义的方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