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集中隔离(最新规定)
据国家卫健委最新消息,要求各地要严格做好集中隔离点的管理,明确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集中隔离
各地要严格做好集中隔离点的管理,避免隔离点交叉感染。指导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一旦检出阳性,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要加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的闭环管理和个人防护,避免工作期间感染。指导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一旦检出阳性,立即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
优化防疫防控工作20条措施
1、密接者管理措施“7+3”调整为“5+3”。
2、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3、高风险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
4、风险区“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
5、对结束闭环的高风险岗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
6、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7、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
8、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
9、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
10、入境人员“7+3”改为“5+3”。
11、加强医疗资源建设。
12、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13、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
14、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
15、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等。
16、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
17、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
18、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19、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
20、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