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声无哀乐”?
怎样理解“声无哀乐”?
《礼记•乐记》之后,我国出现了一 部独树一帜的音乐论著,它的观点与正统 的儒家音乐思想背道而驰,反映了道家对 音乐的影响。这就是著名的《声无哀乐 论》,作者是三国魏晋时著名文学家、音 乐家嵇康。嵇康是魏晋名士,政治上他不与当权 者合作,常常抨击时政;思想上他受老庄 影响,提出了著名的“越名教而任自然”, 反对儒家礼教的虚伪,崇尚自然之道,思 想十分叛逆。
这篇《声无哀乐论》就是他 的叛逆思想在音乐理论上的表现。文章约 七千字,作者假设一位论敌“秦客”(儒 家)和“东野主人”(作者)就“声无哀乐”的命题进行八次辩难,有针对性地批 驳儒家传统乐论,进而阐述自己的音乐 思想。文章开首秦客就提出正统的儒家音乐 观点,认为音乐和社会风气有着密切的联 系,音乐能表现人的哀乐。
但嵇康却说: “心之与声,明为二物。”即音乐是外界的 客观事物,哀乐是人内心的主观感情,两 者没有因果关系。嵇康认为音乐的本体是 “和”,是“大小、单复、高埤、善恶(美 丑)”的总和,并且“声音自当以善恶为 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 发,则无系于声音”。
意思是音乐只有美 与不美,与人的哀乐无关;人的哀乐是有 所感而后表露,与声音无关。但是嵇康也没有否认音乐对人的情感 起着诱导的作用。他认为人的哀乐是由于 受到客观世界的影响才产生的,而音乐可 以使之表现出来,使人感觉兴奋或安静, 精神集中或分散。
嵇康还指出人心所存在 的感情不同,对音乐的理解也会相异,被 音乐激发的情绪也不同。基于上述观点, 嵇康认为音乐并不能起到移风易俗的作 用,驳斥了儒家将音乐与政治等同,无视 音乐艺术性的观点,在当时确实具有振聋 发聩的作用,并由此开启了中国音乐除儒 家音乐观念之外的另一股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