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孤儿医疗康复定点医院目录名单
湖北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启动开展在多个市,公布了湖北省孤儿医疗康复定点医院,其中有哪些市哪些医院作为孤儿医疗康复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呢,下面了解下。
定点医疗机构由各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自主确定,并签订协议,向省“明天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全省“明天计划”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共计52家,现予以公布。
湖北省孤儿医疗康复定点医院目录名单
武汉市
武汉市亚洲心脏病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湖北省中医院、武汉市儿童医院、湖北省荣军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
其他城市
襄阳市
襄阳市中心医院、老河口市第一医院
宜昌市
宜昌市一医院、宜昌市三医院、宜昌市优抚医院、宜昌市康乃馨护理院
十堰市
国药汉江医院、郧西县人民医院、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房县妇幼保健院、竹山县人民医院、竹溪县中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十堰市国药东风花果医院
荆州市
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州市荆州区中医医院、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松滋市人民医院、松滋市妇幼保健院、洪湖市中医医院、公安县人民医院、江陵县人民医院、石首市人民医院、监利市人民医院
荆门市
钟祥市人民医院、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鄂州市
鄂州市妇幼保健院、鄂州市中心医院
孝感市
孝感市中心医院、湖北航天医院、孝感市康复医院
咸宁市
同济赤壁医院、通山县人民医院
恩施州
恩施州中心医院、恩施州妇幼保健院、利川市人民医院、建始县人民医院、巴东县人民医院、宣恩县人民医院、咸丰县人民医院、民大附属医院、来凤县中心医院、鹤峰县中心医院
潜江市
潜江市中心医院
事实孤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可被认定为事实孤儿的儿童分为以下四大大类:
1.一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
2.二是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失踪、弃养或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三是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4.四是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事实孤儿最新政策
1、生活保障
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困难,明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的生活补贴。事实孤儿平均每人每月1140元。(各地补贴标准不同)
2、医疗保障
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医疗康复困难,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
3、教育资助
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的范围,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住宿费。
4、落实监护
依法打击故意或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存在恶意弃养情形或采取虚报、隐瞒等父母其他监护人失信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而拒不抚养的父母,民政部门依法追索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