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国级干部有哪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纪委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副国级的职务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纪委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副国级是指一个公务员级别或者具有同等公务员级别能力与作用的人所处的社会地位。
副国级的相关简介
副国级,即国家级副职,我国领导职务的层次之一,地位仅次于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纪委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家级副职政治待遇。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副国级的待遇如下
住房:副部级190平方米,正部级220平方米。公车: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办公:中央机关正部级和副部级干部的办公室“上限”要求依旧是54平米和42平米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乘飞机时可坐头等舱,乘火车时可乘坐软席、动车商务座。住宿时,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