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有哪些基层组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有哪些基层组织?
第二十三条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乡镇、街道社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 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 席一人、专兼职副主席若干人。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 —次第二十四条农村的行政村、城市的居民委员会等设立妇女代表 会,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建立妇女联合会。
妇女代表会由居住区域、辖区单位的妇女代表组成,推选主任一 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 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第二十五条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妇女委 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 期三至五年。
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 责曰常工作。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妇女代表协商产生。第二十六条在居住分散的农村山区、牧区,农、林、渔场,非 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市场等女性相对集中的地方,妇女组织的形式 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