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威慑力量指什么
凭借力量或势力使对方感到恐惧
战略威慑是一种军事术语。按性质,分为进攻性威慑和防御性威慑;按范围,分为全面威慑和局部威慑;按力量,分为优势威慑、均势威慑和有限威慑;按手段,分为常规威慑和核威慑等。
威慑(wēi shè),是指凭借力量或势力使对方感到恐惧。威慑是一种军事战略,指一个主要大国以迅速和压倒一切的报复行动有效地威胁其对手。
实施威慑的一方通常以优势的军事力量为后盾或通过一定程度的武力行动,造成强大的军事压力,使对方面临可能遭到无法承受的打击的危险,从而产生畏惧心理,放弃其企图。当一个国家需要使用军事手段配合政治、外交斗争达成一定的政治目的,但又不希望发生战争时,通常实行战略威慑,以较低的风险和代价获得较高的效益。实施战略威慑不仅要有强大的实战能力,坚强的决心和意志,及时准确地向对方传递威慑信息,而且要有一旦威慑失败可能引起战争爆发的物质和精神准备。
战略威慑通常由统帅部及最高指挥机关统一组织指挥,使用较大规模的军事力量,并将军事斗争与政治、外交斗争巧妙配合;通常采取战略导弹部队进入临战状态、常规力量大兵压境、大规模战争动员或军事演习、声言并准备对敌方战略目标实施摧毁性打击等方法显示力量和决心。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对局部目标进行坚强有力的短促打击,以增强威慑效果。战略威慑既可用于侵略扩张、推行霸权的目的,也可用于抵御侵略、维护和平的目的。中国的战略威慑是积极防御的手段,是建立在人民战争基础之上的,属于自卫性质,目的在于捍卫国家利益、维护地区稳定与世界和平。
“军事”概念在中国历史上出现较早,其含义有一个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中国古代通常以“兵”“兵事”表述与军事有关的内容。《周礼・夏官・司兵》中有“以待军事”和“军事,建车之五兵”等语;春秋时期《左传・宣公十二年》中有“子有军事”之语。这些表述与现代意义的“军事”尚有区别。在现代条件下,用于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发展、实现特定政治目的和要求的军事手段逐渐增多,军事的内容和范围也随之扩展。军事的要素主要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
战争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特殊的社会历史现象,是政治通过暴力手段的继续。战争表现为人类社会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使用武力进行的对抗性活动。在阶级社会,战争是解决阶级和阶级、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矛盾的最高斗争形式。人类社会出现过各种类型的战争。
按社会形态分,有奴隶社会的战争、封建社会的战争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战争;按战争性质分,有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按使用的兵器分,有冷兵器战争、热兵器战争、机械化战争和信息化战争;按战争规模分,有世界大战、全面战争和局部战争;按时间顺序分,有古代战争、近代战争、现代战争;按作战空间分,有陆战、海战、空战和天战。战争指导是对战争全局的总体谋划和组织指挥,包括对战争形势的判断,战略行动的决策,战略手段的运用,以及对战略各阶段、各方面问题的协调运筹等。战争与战争指导至关重要,是军事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