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文书修改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判决书生效后,发现有文字方面的笔误,而不是实体权利义务方面,那么法院是可以通过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但是法院不能因为存在笔误而重新做一个判决,而只能做一个“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的裁定。所以,虽然法院可以对已生效的判决书中存在的笔误进行修改,但是在程序上只能通过做裁定的方式,而不是通过一个新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计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