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类户是指什么
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三类户是指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贫困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或省级农村扶贫标准/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低保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国家为了很好地衔接从完成脱贫攻坚到实施乡村振兴这两个阶段的顺利过渡,针对农村中存在的那些潜在的贫困对象,采取的应对措施就是根据这潜在的贫困对象的不同情况大体上分为三类进行监测,对这些监测对象实行实时监管,及时充实、完善帮扶措施,重点予以帮扶,确保其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不掉队。这些重点监测的潜在贫困对象,就是脱贫监测三类户。
那么,脱贫监测三类户主要指的是哪三类呢?第一类是脱贫不稳定户,也就是说原来是贫困户,虽说现在脱贫了但其脱贫基础不是很稳定,主要衡量指标有两个,一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一点五倍,二是其家庭现有大病、教育、灾害、残疾、突发事件、产业失败、就业不稳等原因造成刚性支出较大等返贫风险因素的客观存在,这类户就为脱贫不稳定户。
第二类是指边缘易致贫户,这类农户原先不是贫困户,但其家庭生产状况要比其他的非贫困户差一些,也就是实际存在许多致贫客观因素,其主要衡量指标同上述脱贫不稳定户的两个指标一致。第三类是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它不区分原来是贫困户还是非贫困户,凡刚性支出过大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都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乡村振兴发展推进会议精神,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培育发展“牛果菜薯药”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对现有产业覆盖不到位或作用发挥不充分的“三类户”,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一村多样、一户一项目”的要求,积极支持有意愿的“三类户”发展“五小”产业,多渠道增加收入,夯实增收基础,实现稳定脱贫。
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户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首创精神,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令。以“三类户”投资投劳为主,采取政策引导、金融支持、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多种类型、适度规模的“五小”产业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劳动力和产业技术的基础上,利用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空闲场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
(三)坚持突出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引导“三类户”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文化传承的“五小”产业产品,加强对“三类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