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潍坊购房的话,临朐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吗?
你好,请问临朐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潍坊购房吗?望解答,谢谢。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无误的,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户主页;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需印正反面);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