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和苏格兰是什么关系
共主联邦
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属于共主联邦的关系,英国正式全称其实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也经常简称“联合王国”或者“不列 颠”。在历史上,苏格兰王国与英格兰王国是两个独立的王国。苏格兰王国最早建立是在公元9世纪中期,英格兰王国的建立没有确切的日期。
苏格兰王国与英格兰王国正式合并是在1707年,而其能够实现合并,需要提到两个人:分别是英格兰与爱尔兰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与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
如果按照血缘关系来说,玛丽一世与伊丽莎白一世是表亲关系。因而玛丽一世一直对外宣称其是英格兰王位的合法继承人。1587年,伊丽莎白一世为了除去玛丽一世对其地位的威胁,在将其长期囚禁之后,以谋反的罪名将其处死。
历史上的伊丽莎白一世终生未婚,在其去世之前,指定了玛丽一世的独子--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作为英格兰王国的继承人。此后,虽然苏格兰王国与英格兰王国仍然是两个独立的王国,但是其国王却是同一个人。
1707年,在光荣革命爆发之后,苏格兰与英格兰两个王国的议会分别通过国会法案,共同签署了《联合条约》。从此之后,两个王国形成了共主联邦--大不列颠王国。
18世纪初,安妮女王的子女都先后夭折。这意味着一旦安妮女王驾崩,斯图亚特王朝就会灭绝,以往把英格兰和苏格兰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就会消失。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两国贵族们开始积极行动,希望促成两国合并。苏格兰民众当然是强烈反对。
为了制伏“不服管束”的苏格兰人,英格兰议会在1705年决议通过了《外国人法案》(AlienAct),该法案规定,英国女王指派委员和苏格兰商讨联盟事宜,如果苏格兰不同意派代表进行联盟谈判,那么英格兰将会对其进行一系列的贸易惩罚,包括禁止进口苏格兰产的牛和其他牲口、煤和亚麻布等产品。苏格兰原本就千疮百孔的经济,根本经不起这种折腾。所以,尽管《外国人法案》在苏格兰民间引起了非常强烈的不满,但是迫于经济利益的需要,苏格兰人最后不得不接受加入英联邦的建议。1707年,苏格兰正式被合并了,两个地区的国旗合为“米字旗”,称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