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法委书记什么级别
正厅级级别
区政法委书记是正厅级级别。政法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设立的政法委员会的书记(2012年5月以前,政法委书记通常担任同级党委的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也有省市由副书记兼任,分管政法工作)。
政法委全称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代表党委对同级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国安部门和武警部队的工作行使协调职能,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其实在我们国家,政法委书记的这些权利并不是一直都停留在这个阶段,随着社会不不断的发展,官职和权力也都会有不同的变化。就像是在前几年,我国专门调整了政法委书记不在同时担任公安厅的厅长,这样也是为了让这些官员能够更加的专注于自己本身政法委书记官职的工作,同样减少多样工作之怎对于政法委书记的影响。
区政法委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八)地方政法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任务。
区政法委书记的任职条件
1、18至35周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大专以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良好的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