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帐本丢失怎么办
所有帐本丢失的处理方法:将丢失账本的情况如实向税务、工商报告。以最近的会计报表(如也丢失可去税务查得)为基础重新建账。在此基础上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再依盘点结果对新建账面数进行调整。《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账本是具有一定格式与若干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对所有经济业务进行序时分类记录的本籍,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账册。登记账本认真、细致、书写要求高,书写工具要用专业财会笔来按照楷书书写,并且发生记账错误要按照规定方法更正。
所有帐本丢失的处理方法
将丢失账本的情况如实向税务、工商报告。以最近的会计报表(如也丢失可去税务查得)为基础重新建账。在此基础上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再依盘点结果对新建账面数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登记账簿的注意事项
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人员在登记账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关于账簿的启用
在启用账簿时,财务人员必须填列"账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注明企业名称、账簿名称、账簿编号、账簿册数、账簿页数及启用日期。同时,会计主管人员和记账人员都要进行签名或盖章。另外,在更换财务人员时,应有企业的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在交接记录内写明交接日期和交接人员姓名,并由交接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2、登记账簿注意事项
(1)财务人员在登记账簿时必须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记账时,会计应将会计凭证日期、种类和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同时在会计凭证上注明所登记账簿页数或划"√",表明已登记入账。
(2)账簿记录要求,账簿的记录必须清晰、耐久、防止涂改。在记账时,财务人员必须使用蓝、黑墨水进行填写。另:红色墨水只能在结账划线、改错和冲账时使用。
(3)账簿登记要求,账簿必须逐页、逐行循序连续登记。在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中,应在每一账户的首页注明账户的名称。而且各种账簿都必须按编写页次逐页、按行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行登记。如发生隔页、跳行登记,应将空页、空行用红色墨水对角划线,并加盖"作废"戳记,并由记账人员签章。
(4)账簿记录必须逐页结转。没登记满一张账页时,应在最后一行登记本页发生额合计和余额,并在"摘要"栏中写明"转此页"字样,然后将发生额合计和余额记入下一账页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中写明"承上页"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