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是什么职称
副高级
高级教师是副高级职称,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教师、教研人员、教育工作者。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高级教师报考条件
1、年龄:报考人员的年龄要在18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人品行;
5、拥有良好的身体健康条件;
6、普通话水平应当在二级乙等以上。
不能报名高级教师证考试的情形
1、被撤销教师资格,时间未满5年;
2、考试中出现过作弊行为,时间未满3年;
3、受到有期徒刑及以上刑事处罚的。
高级教师考试内容
高级教师资格证需要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学科。笔试注重考察重点是学科知识与能力,面试注重考察教学能力。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
高级教师工作职责
(一)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大理州中小学教师十要〈十不准〉》的条款严格要求自己。
(二)遵纪守法,团结同事,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严于律己;树立质量意识,危机意识。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三)加强学习,构建终身学习理念。做到主动学习,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展课题开发与研究,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教育。
(四)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为学校添砖加瓦。
(五)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拒绝、不歧视、不挖苦,学困生和特殊学生,对学生的错误、缺点,坚持正确引导,做到晓知以理、动之以情。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