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主办是正科吗
是
二级主办是正科,二级主办为正科二十二级至十六级。正科级是指政府机构的级别或规格,通常用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地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和级别对应关系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规范全称应为「领导职务与职级并行」,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另一个基本制度设计。早在1993年10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时,就首次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二者的职务序列、名称、数量均遵循不同的规则分别设置,在晋升时各自分别晋升,我们可以把这种制度设计理解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并行」。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非领导职务也是职务的一种,但不具有领导权力和职责,只在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工资福利待遇方面体现差异。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转正后,在定级定档的同时,也会根据学历确定一个职务层次,本科以下都是定非领导职务的科员或办事员;硕士学位以上可以定非领导职务的副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也可以定领导职务的副科或正科。
2018年12月,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在制度设计上,把原来的「非领导职务」换成了「职级」,并修改了序列,变成「领导职务与职级并行」,简称「职务与职级并行」(职务与职级序列后面会详细介绍,这里简单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