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怎么选出来的
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并不是选出来的。
1942年,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等二十六个反法西斯国家在美国华盛顿发表《联合国家宣言》,确定了打败德国、意大利和日本为轴心的法西斯联盟的总分针,宣布在战后将建立一个维护世界安全与和平的世界组织,为之后联合国的建立提供了条件。1945年,英国在北非战场重创意大利军队,迫使墨索里尼政府投降;美国和苏联在欧洲战场的胜利推动了纳粹德国的灭亡;中国在本土战场以及蒙古人民共和国战场的大反击使日本全面溃败。联合国建立后,联合国最高机构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重创法西斯国家功劳最大的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常任理事国会员国的义务是帮助联合国解决世界各国的各种纠纷,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不受战争的侵害,在必要时有权制裁反人道主义政府。但在针对被制裁国的决议时,需要安理会会员国全票通过,否则该决议将作废。会员国拥有一票否决权。后联合国行政机构召集美、英、苏、中四国驻联合国大使投票,由于法国在二战期间国内反法西斯势力坚持抗击纳粹德国势力,为美苏军队提供了通向德国的北大门,加速了德国的灭亡,为反法西斯胜利做出了不可否决的贡献,而且还帮助英国牵制德国在法国南部的势力,为英国保留实力之后取得北非战场的胜利做出了贡献,因此将接纳法国为第五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