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等于什么公式
因数=乘积/另一个因数
因数=乘积/另一个因数;除数=被除数/商。因数,数学名词。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不考虑0。
公因式公式有平方差公式、因式分解公式还有大多数情况下公式。平方差公式就是将一个公因式化解成两个数的差的方的公式的形式。因式分解,就是将一个式子分解成两个式子相乘的形式。大多数情况下公式,会有三个部分,大多数情况下会有一个一次项,二次项,或者说常数项形式的产生。
公因数又称公约数。在数论的叙述中,假设n和d都是整数,而且,存在某个整数c,让n=cd,就说d是n的一个因数,或说n是d的一个倍数,记作d|n(读作d整除n)。
举例说明
例1
36的因数有:1、2、3、4、6、9、12、18、36(找中配对,共9个)
分解质因数,36=2^2×3^2,(2+1)×(2+1)=9.
例2
60的因数有:1、2、3、4、5、6、10、12、15、20、30、60(共12个)
分解质因数,60=2^2×3×5,(2+1)×(1+1)×(1+1)=12.
推导
归纳法
通过例1、例2可以发现:因数个数正好等于各质因数个数+1的和的乘积,再多举几个例子仍然成立,从而可以归纳出因数个数公式。但是这种方法有个很大的缺陷——只能发现规律,并不能说明规律的正确性。虽然不能证明,但对于小学生的理解还是有帮助的。
简单的推导
要想知道因数的个数,首先得明白每一个因数是怎么来的,它与分解质因数有何关系?
任意合数都可以写成质因数的乘积,每一个因数除1外,要么是质数,要么是质数的乘积,也就是说除1以外,每一个因数的构成都有质数的参与,质数是构成因数的基本零件。假如一个自然数分解质因数后有3个2,那么在产生因数的过程中,有的因数不乘2,有的因数乘1次2,有的因数乘2次2,有的因数乘3次2,一共有4种可能。假如这个数分解质因数后还有1个3,类似地,3有两种被乘的可能:不乘或乘1次。
这就好比早餐有4种吃的,2种喝的,吃喝各选一种正好可以组成4×2=8(种)早餐,因数个数也应该把2、3被乘的可能次数乘起来,假如还有其它质因数,以此类推。这样一来除1以外所有的因数都可以乘出来,而1正好对应所有质因数都不乘的情况,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