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中长篇小说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是以篇幅区分的
小说是一种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小说"一词出自《庄子·外物》。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
一般情况下短中长篇小说是以篇幅区分的。但是文学理论界从来没有严格而统一的标准。
1、以字数来说,长篇小说一般在几十万字以上,多的达几百万字;
2、中篇小说则几万字到十几万字不等,有的达二十几万字;
3、短篇小说则从几千字到几万字,长的也会达到十几万字。
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
中国的小说,也和世界各国一样,是从神话传说开始的;有人说我国小说有很多起源,如寓言、史传、诸子散文等等。其实源只有一个,那就是神话传说。神话是把神人化,传说是把人神化;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很难确切划分。
到魏晋南北朝,出现了志怪、志人小说。这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起的名字,我觉得概括得很恰切。神话传说也好,志怪、志人也好,都是作为一种史实记载下来的,是靠实地访问,从民间搜集而记录下来的,因此叫做“志”。“志”是记录的意思,而不是创作。所以最初的小说,同历史归于一类。比如《穆天子传》是个神话传说,可史书上却把它归于帝王“起居注”一类;《山海经》也是神话传说,《汉书》中却把它归于“地理志”中。
直到梁代萧统编《文选》,才第一个要把文学和历史区分开来。他在序中提出他的文学定义,即“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但这时他所指的文学只包括诗、文、赋,并不包括小说。我国的小说脱离历史领域而成为文学创作,还是进入唐代之后的事。唐代的文化出现了很多新的东西,文人的思想也有所发展、开阔;这时传奇小说应运而生,如陈鸿写的《长恨歌传》、白行简写的《李娃传》,都是依照传说创作而成,不再是历史性质的东西了。唐代小说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富于想象虚构与讲求文采,这就同过去的作品有所区分。参照萧统的文学定义看,虚构、想象正是“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则正是讲求文采。从此,小说便发展成为文学创作了,但作为史的志怪志人传统也并没有中止。
传奇小说发展到宋代就衰落了。宋代的小说大致是根据史事记载完成的,没有什么虚构和富有文采的创作加工,同唐代小说大不相同。后来人们写了各个朝代的历史小说,大多走了宋代传奇的路子,即按照史书的记载编写,作为文学作品是失败的。
这时随之兴起的是话本。话本经过文人加工,就变成许多话本小说和演义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等,大都是文人采用民间创作而进行再创作的。话本是民间“说话”艺术的底本,它是经过说书艺术的千锤百炼才产生、流传的。它以描绘精彩动人的情节场面和塑造生动活泼的人物性格见长;这就与专供人阅读的小说有了明显的不同风格,因为它们是植根于讲给人听的说书艺术的。
由这里再发展,便成为文人的独立的创作。这时不再拿民间的东西来加工了,而主要是自己创作。这一类代表作是《金瓶梅》,它在小说发展史上开辟了一条新路。无论《三国演义》《水浒传》还是《西游记》,写的都是非凡的人物或者不寻常的英雄;而《金瓶梅》开辟了一条写平凡人和日常生活的道路,通过写平凡人的日常生活,显示了现实主义文学的长足发展。沿着《金瓶梅》所开创出来的道路,《红楼梦》问世了,中国古代现实主义小说达到了辉煌的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