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护理文件记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医疗护理文件记录的基本要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医疗护理文件记录的基本要求是:
(1)客观、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
(3)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4)文字工整, 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 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 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6)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 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辩;
(7)因抢救急危患 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