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站属于什么单位
国企下属单位
过去粮站是事业单位,改成集团之后就属于国企下属单位了。农村粮站主要是做为农村收获谷物后,换取金钱和完成任务的地方。90年代每家农户都有谷物上缴要求,也是通过粮站来完成。没有强制必须上缴一定额度的谷物要求,一般百姓都认为是做为战备贮备粮基地而存在。
粮站各地都有,粮站肩负着二种主要职责,一是收购和储存粮食,以前农村生产队收获的粮食,要将公粮和余粮交到指定的粮站。公粮是农业税的实物形式,是上级核定的上交任务,余粮是生产队交了公粮和留足了社员口粮后剩余的粮食,要按照规定的比例上交余粮。二是按照计划向城镇居民,学生,职工,部队供应出售粮食。
1953年(建国初期),国家根据需要决定对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又称统购统销。全国各县都成立粮食局,各地都设立粮站,这是完成统购统销的重要步骤。所以,当时粮站的粮仓又高又大,因为要便于保管。
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度提高,在体制上终止了人民公社,推广实行乡政村治。这以后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富足的粮食使得当时的统购统销政策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于是粮食又回归交易市场,家庭终于不要到粮站买米了。
粮站由此便很少开始卖米了,于是,粮油米酒等等成为粮站主要对外出售的商品。但是,它主职从粮食分配变成战略储备粮。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逐步突出,引起中央高度重视。
从1990年起,中央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安徽全省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
2002年,国务院又确定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
2003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当年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并提出5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一个在中国存在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原定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设想提前实现。农业税的取消,给中国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又一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对中国农业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
想要进入国企,需要符合报名条件,才能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一、国有企业:如果国企下属的子公司是属于国企全资的,那这个子公司也是属于国有企业,因为国有资产投资比例是百分百。
二、控股国有企业或者绝对控股国有企业:如果国企下属的子公司的股份比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属于控股最多最大的一方,那么这种子公司就叫做控股国有企业或者绝对控股国有企业,仍然属于国有企业。
三、国有参股企业:如果国企下属的子公司的股份比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有一定的占比,但比例低于百分之十的,那么这种子公司就叫做国有参股企业,这种企业通常不属于国有企业,因为国有资产在这里只是属于普通的投资。
简而言之,国有企业下属的子公司是否属于国有企业,这个就要看国有资产在这个子公司的股份占比,只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才算是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