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是使用价值的什么
内在和基础
价值属于关系范畴,从认识论上来说,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属于表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间的一种效用、效益或效应关系的哲学范畴。
价值是使用价值的内在和基础。二者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缺一就不成其为商品。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也就不会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
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任何有用物品都具有使用价值,但只有这种有用物品是劳动产品作为商品时才有具有价值。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的比例相交换,就是因为它们都具有价值。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因而可以相互比较。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其实质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商品交换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商品的价值在本质上体现了生产者之间一定的社会关系。
关于价值的本质的多种观点
1、“本性说”
这种观点认为,我们赖以生活的价值是天生的,像包括真、善、美在内的人类的古老价值,以及后来的愉快、正义和欢乐等价值,都是人类本性固有的,是人的生物性质的一部分,是本能的而非后天获得的。
2、“情感说”
这种观点认为,价值的源泉在于情感:当合理性遭遇它的限度,对开明的理性的求助不再帮助我们时,那么思维的对位型式即情感可以帮助。情感是通过我们的感觉释放的,它帮助我们感知世界和辨认价值。这里提及的价值是不能测量或计算的价值,只能通过感觉经验或感知领会,例如美的价值。
3、“抽象说”
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抽象的信念、理想、规范、标准、关系、倾向、爱好、选择等等,它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时时、处处起作用,指导人的思想,支配人的行动,评价某一事物就是来源于并反映了抽象的理想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