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服饰图案经历了千百年的发展历程,有着悠久的历史。服饰图案据最初考察表明,有文字记载是商代。那时,奴隶主身着的是带有雷龟纹的服装。图案的装饰主要表现在服装的领口、袖口、前襟、下摆、裤角等边缘处及腰带上;表现形式主要是规则的回龟纹、菱形纹、云雷纹,而且是以二方连续构图形式来表现的。这表明,那时我国的原始先民不但设计制作了带有图案的较合体的服装,而且也能够运用设计技巧在服饰上进行装饰表现。至今,这种二方连续构图形式仍普遍地运用于服饰图案设计中,同时,在其他造型设计中也不为罕见。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服饰品的装饰图案来看,主要是从对于动物形状的愉悦感中得到启发的,但主观色彩并不浓,是一种自然物象的再现。图案在服饰的表现上,主要以云雷纹、回龟纹、几何纹为主。纹样的运用比在青铜器上的运用要巧得多。奴隶社会的青铜器上的云雷纹是作为底纹出现的,主纹是以兽面纹为主的,而在服装上的云雷纹则是以主纹出现的。 这种云雷纹装饰主题出现在服装上,是采用了二方连续的构图形式,而且注重图案的工艺体,并强调了造型的规律美。由于云雷纹装饰是为主题需要服务的,所以其逐渐由单个母体(s)发展成为一个单位纹样与另一个单位纹样的连续组合,即多个子体,同时又加进了主观意识进行夸张。这种类似放倒的"s"形,也是s形的转折,它对以后图案组织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直接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纹样的追求表现出了主观意识,这种意识也就是图腾的萌芽意识。当时,人们把一些动物作为图腾崇拜物(如鸟、鱼、虎等),其纹样首先在人们所用的器物(酒具、餐具、生活用品)上表现出来,但很快就反映在服饰上。 在商代、男女所用的各种玉饰、帽饰、牙笄等也有这种印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