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丧葬习俗
发殡完葬 死者停柩第三天出殡,俗称“排三”。此期间,丧主要备好“纸活”(用纸、条糊扎成各种造型),如金银山、摇钱树、聚宝盆、童男童女、牛马车轿等,请好吹鼓手、抬杠人和司礼先生,平民百姓只请点主,出殡仪式由司礼先生或点主主持。启灵前,孝子(或由点主代替)在灵前宣读祭文,行三拜九叩礼,然后引灵柩出门,出殡队伍随灵柩起行。墓地通常请阴阳先生预先选好,墓穴为南北走向,四壁用砖石砌成。下葬前,由孝子把“五谷囤”(盛有五谷杂粮的陶罐)放至墓壁的龛内,并绕墓地一周,抓泥撒在棺顶(称“抓土”),然后上土筑坟。新坟筑成后,上方插孝杖,坟前留下小墓门放魂幡。下葬结束,孝眷从茔地礼成归来,孝长子将神主请于堂上,行三拜九叩礼,至此葬礼完毕。50年代后,除北部山区一带保留部分旧有殡葬习俗外,中部及沿海地区基本革除。
葬后祭奠 葬后第三天,死者亲属为新坟添土,谓“圆坟”。从死者故日算起,每七日,亲属要到坟前举行祭奠仪式,谓“烧七”,至七七止,其中五七为大奠,三七、七七为次奠,其它七为小奠。死者逝后第一百天,孝子孝眷要到坟前祭祀,称“过百日”。死者过世三年内,遇其诞辰和逝世之日要到坟地举行祭奠,诞辰日祭奠称“过生日”,逝世日祭奠称“过周年”。待死者第三个周年过后,子女不再守孝。葬后的祭奠活动沿袭至今,但规模比前时从简。70年代后,火葬渐成习惯,一般人死后,亲朋好友送花圈,家属和子女戴黑纱,将死者运至火化场。火化后将骨灰盒或存放或自找闲地掩埋,垒小土堆为坟,有的在坟前立碑。每逢“过七”或“周年”,必到坟前烧纸祭奠。现各地专设公墓,要求集中安葬。
附:旧时特殊丧仪
童丧 不满2岁的婴儿死后,通常不葬埋,多用谷草卷起,扔到野外或乱葬岗喂狗。2岁以上,可用席子或简易木匣盛殓埋葬,只圆坟一次,不进行任何丧事活动。12岁以上未婚的,视家庭情况,可用木匣盛殓,也可按成人丧仪。按成人丧仪的,可冥婚、立嗣、立神主、入祖坟,由立嗣人奉祀。
客死 亡于外者称“客死”。亲属接到客死的消息后,要立即供起死者的灵牌、戴孝,将死者的尸体搬回,但尸体不得进门,需在门外搭起灵棚进行丧事活动。将尸体搬回安葬的,谓之“拉生灵”;只能将死者的骨殖带回安葬的,俗称“背骨殖”。
浮厝 俗称丘子,即用砖石将棺木围砌于地上,暂不入土。一般是远离故土,一时难归故里奔丧者,或新择坟地,妻先亡,须待夫故时同时下葬。但浮厝时,一切丧事照旧。
假坟 特别是渔民出海遇难后,尸骨无存,丧事照常,唯棺内只置死者生前所服衣冠而葬,俗称“修假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