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会见记》残卷发现记
新疆自古以歌舞著称,虽然很早也产生了歌舞戏的表演形式,但仍不能构成严格意义上的戏剧。《弥勒会见记》的传入,把印度古典戏剧艺术带到了新疆,促进了新疆歌舞戏艺术的提高。《弥勒会见记》回鹘文抄本残页的发现,给西域戏剧史研究提供了新材料,使西域戏剧的艺术形式,产生时代的固有框架受到冲击,甚至对我国戏剧史的编写,也提出了修正的素材和依据。
在吐鲁番、哈密盛行佛剧《弥勒会见记》的时候,塔里木盆地已基本上成为伊斯兰教的势力范围,佛教文化已接近尾声。而这一时期的吐鲁番特别是哈密一带,佛教仍盛行不衰。回鹘翻译家将古印度梵文《弥勒会见记》译成回鹘文并被广泛传抄(尚未发现演出此剧的记载),显示了佛教文化的顽强生命力,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哈密地区的佛教文化根深蒂固,佛教一直坚持到16世纪初,才遭到毁灭。《弥勒会见记》回鹘文抄本的哈密施主,将此视为传家圣物,一代一代传了下来。在佛教面临灭顶之灾时,抄本拥有者为了不使其被付诸一炬,因而将它转移、藏匿,希望它将来重见天日。佛光虽然失去了重现人间的机会,但作为文化遗产的《弥勒会见记》,却成了失而复得的稀世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