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酒不醉人”的俗语由来
酒喝多了,肯定会醉的,如果不醉人,那就不叫酒了。俗话说的“喜酒不醉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考,此俗语来自两个说法。
一曰,春秋战国时尚无桌椅板凳,招待客人,都是席地而坐,把酒对饮。因盘腿坐在地席上,重心较低,酒喝多了,也没有头重脚轻的感觉,顶多歪身就寝,不会摔跟头,没啥危险。此曰:“席地而酒,多不坠人”。本意是“席酒不坠”(坠:下沉、沉重),时间一长,却传成“喜酒不醉”,居然动了两个字。所好的是,语音尚未改变太大,后逐渐被人接受并演变成为欢庆之宴的劝酒语言。
二说南唐时期,饮酒成风,当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叫做“醉不加罪”,说是喝醉酒的人,犯点小错,是不受惩罚的。连李煜的《浣溪沙》中也有“酒恶时拈花蕊嗅”的描写,可见酒喝多了,沾花惹草不算啥事。“新婚三天无大小”,就是放纵人们喝酒欢庆。有一回,后主封妃,文武百官三日共贺。有个武将酒后失态,居然扯了一下后妃的裙子,后妃哭泣着要求后主惩治,后主明知有“醉不加罪”的规矩,本不想理睬,可后妃撒娇,坚持一定查办,后主心想:治人容易服众难啊,必须得找个理由。苦思冥想后,他决定以俗语破规矩。果然,武将一开始就以“酒喝多了”为由,要求赦免。但后主说:“人逢喜不累,酒逢喜不醉。分明是你心怀叵测,欲辱我主,借酒闹事,来人,将他砍首!”……
从此,“酒逢喜不醉”演变成“喜酒不醉人”,并以圣上口喻的方式,流传到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