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间赠礼禁忌
禁用毛巾赠人。从前台湾民间丧家惯例于丧事完毕后送毛巾给吊者,用意在于让吊丧者与死者断绝往来。所以台湾俗语有“送巾,断根”或“送巾,离根”之说,送巾便有永别之意。因此在普通情况,若赠人毛巾,即不禁令人想起不吉利的丧事与断绝、永别之意。
禁以扇子赠人。扇子价廉易碎,用于夏季扇凉,一到秋深天凉,即有“秋扇见掮”,是为太绝情。意味利用完毕后,再无利用价值,即予狠心抛弃。台湾民间有俗语:“送扇,不相见”,基于此种心理,因此扇子亦万不可当礼物赠人。
禁以刀剪赠人。刀剪属会伤人的利器,其含义有若“一刀两断”、“一剪两断”。这在赠予者与受赠者之间,不但不怀好意,而且有威胁之意。所以台湾民间有不得送刀子给人的忌讳。
禁以甜果赠人。甜果即年糕,民间每年过年时,甜果为祭拜必备之物,只有失家守孝不得蒸甜果。若以甜果赠人,会使受赠者联想到家里发生的丧事,自然忌讳的。这一习俗发展到今天,一些不做甜果之家,有时也接受人家的甜果,不过得付象征性的钱,表示是买的,以避受赠之讳。
禁以棕子赠人。丧家在习惯上,既不蒸甜果,也不包棕子。若赠棕子给别人,会被误解为把对方当作丧家,所以也是忌讳的。
禁以鸭子赠人作月内。“月内”指产妇生下婴儿后的一个月内,台湾通常“月内人”吃的是麻油鸡、猪腰仔、猪肝等“热性”食物,而鸭子“性冷”,自不宜月内妇人吃食。且台湾民间有“死鸭硬嘴闭”、“七月半鸭仔,不知死期”等俗语,若以鸭子作为贺喜礼物赠给月内人吃食,自然使人联想到不祥兆头。
禁以雨伞赠人。台语伞与散同音,若把伞拿来赠人,犹表送“散”给对方之意,且台语雨与给同音,“雨伞”与“给散”同音同义,难免会引起对方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