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泽:巫术是科学的“近亲”
□ 黄剑波
弗雷泽(SirJamesFrazer,1854-1941年)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是一名无神论者,或者至少是不可知论者。与泰勒一样,弗雷泽认为自己是科学的宗教理论家,认定凡是诉诸某种神秘经验或超自然启示的宗教解释都是不能接受的。
弗雷泽在其成名作《金枝》中,他认为人类智力发展经历了3个有普遍意义的阶段,即巫术阶段、宗教阶段和科学阶段,这一结论对于此后所有关于宗教的思想和研究影响深远:上世纪初,它几乎在现代思想的每一个领域中都留下了一定的印迹,从人类学到历史学,再到文学、哲学、社会学,甚至自然科学。
《金枝》的研究主题之一是巫术。弗雷泽认为,虽然巫术现象千奇百怪,但实际上只有两个基本原理:相似律和接触律。
相似律的意思是同类相生或同果同因。根据相似律,巫医自称能够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比如在治疗行为上,巫医不必在病人身上做什么,而是让患者看着巫医在面前装作极其痛苦的样子在地上打滚,于是就解除了患者所有的病痛和麻烦。按类似的道理,北美印第安人相信,如果他们在地上画上某一个人的形象,或者把任何一种事物认做那个人的身体,然后用长矛或其他武器猛刺这个事物,那么就会对它所代表的那个人造成同样的伤害。
接触律的意思是物体一经接触,在分隔之后还会远距离地互相作用。按这个原理形成的巫术是接触巫术。从这个原理出发,巫师断定,自己能通过一个事物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事物曾经被那个人接触过,不论该物体是否为该人身体之一部分,比如头发、指甲、衣服、物品、名字、脚印等等。这种巫术在中国民间,甚至宫廷斗争中常常发生,民俗中因此也有各种形式的对于头发、唾液、指甲等身体部分或分泌物的处置相关的禁忌和讲究。
对于巫术的深入讨论无疑是弗雷泽的一个研究重点,但一般认为《金枝》更为重要的却是其巫术-宗教-科学三阶段说。弗雷泽认为巫术与科学相近,而与宗教相远。这与很多人的看法完全相左。很多人认为巫术和宗教相近,甚至可以说是宗教的一部分。弗雷泽认为,巫术的一个重要作用就在于它有一种内在的因果逻辑,尽管这在科学看来是虚假的因果关联,而这与科学认知世界的方式是类似的。弗雷泽认为,巫术和科学都认定事件的演变发展是完全有规律的和确定的,并且由于这些演变是由不变的规律所决定的,因此是可以准确地预见和推算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巫术是科学的“近亲”。他甚至说,“如果说巫术曾经做过许多坏事,那么,它也曾经是许多好事的根源;如果说它是谬误之子,那么它也是自由与真理之母。”
弗雷泽对于宗教的解释进路和泰勒几乎完全一致,即主要从其史前起源来研究宗教,因为他们都认为解释宗教的关键就在于找出它是怎样开始的,以及它从最原初、最简单的形态如何演变到现在的形态。另外一个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从个体出发去解释宗教及其缘起,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宗教起源于个体的“蒙昧人-哲学家”对自然世界的思考,之后逐渐将其关注和思想传递给其他人,并逐渐得到其他人的认同,从而变成公共的或社会的宗教。
作为早期重要的进化论人类学家,弗雷泽和泰勒一样,相信人类和世界都遵从自然、外在和既定的进步规律,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同质不整合到异质整合。需要看到的是,进化论人类学家相信人类心理一致,并且愿意承认白人与非白人在基本能力上的平等,但他们却不愿意接受两者在文化上平等的观念。他们认为某些文化的确优于其他文化。而这种观念极有可能导致极端的民族优越感和民族中心主义。这在弗雷泽那里反映为他对巫术与宗教的区分,并认为巫术是比宗教更为粗俗和低级的“迷信”,尽管它在认知逻辑上是科学的“近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