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跷
高跷是汉族民间舞蹈形式之一,流行于中国很多地区,表演者扮成各种人物,手持道具,双脚踩着木高跷(高者一米多,低者三四十厘米)按照一定的规矩,一定的套路,或行或走,或演或唱,给人一种动的艺术享受。
高跷历史悠久,远在两干多年前的战国时代列御寇写的《列子·说符》中就有记载。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但它的表演艺术后来有了很大提高,而且艺术结构也臻完善,成了庙会佳节中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活动。
高跷不拘形式,花样繁多,多在秧歌、旱船、竹马儿表演后出现,还配有一些丑角,扮相丑陋怪涎,表演滑稽幽默,以嬉笑逗乐,插科打挥表现角色性格,制造节日欢乐气氛。
高跷从清朝同治年(公元1862年至1874年)就出现在张掖农村各村、寨、堡的秧歌表演中,高跷中的丑角,虽是秧歌集体舞队的附属部分,但却表现着有趣的民间传说,折射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和民众的思想情趣。譬如常见的丑角蛮婆蛮汉和张公背张婆、大头和尚稀妮翠,就表现了人民群众对造福大众,驱疫逐邪者的赞美及对通情达理,与人为善者的讴歌。这些丑角的表演大多不受秧歌节奏制约,自由穿插于秧歌队列的前后即兴作戏,调情逗趣,引入发笑,使秧歌表演气氛更加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