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怎样的“道德想象”
该给今日社会的道德水准打一个怎样的分数?这个问题想必难住了很多人。
18个路人的冷漠走开,拾荒阿婆的质朴救助,全社会异口同声的疾首痛心……在具有标本性意义的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中,各色人等的不同表现,构成了今天中国社会的复杂“道德图景”。
老人倒下扶还是不扶,孩子被撞救还是不救,门前积雪扫还是不扫,路有拾遗交还是不交?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原本无需思考的问题,竟成为许多人现实的“两难选择”?面对一个“人心不古”的时代,我们自问:究竟是世风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造就了世风?
指责“路人”,似乎成为当下一个普遍习惯。对路人的道德评判固然有助于风尚形成,但更要看到,道德首先是“反求诸己”的。许多时候,我们批判冷漠,是否只是因为隔岸观火?如果身临其境,我们是否也会挺身而出?
道德想象是道德选择的前提。或许,在理想和现实的反差面前,我们必须回答这样的问题:倘若我们不缺少用来批判的“想象道德”,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道德想象”,来支撑现实世界中的道德选择?
道德从来不能单打独斗,制度的支撑不可或缺。如果制度仲裁者的逻辑总是“不是你撞的你救什么”,如果法律在关键时刻不能站在良善一边,如果公众一再被暗示“流血又流泪”的行善后果,“带着摄像头才敢做好事”就会成为无奈选择;“行善有风险、出手要谨慎”就会成为冷漠理由。在这个意义上,良好的道德想象,离不开有力的制度呵护。只有制度是向善的,道德才会是向上的。
制度固然重要,却不能包治百病。正如法律无法规定必须对陌生人微笑一样,道德的温情不能只靠法律涵养。马克思曾说,“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个体的道德想象,以及由此形成的道德选择,同样决定着我们社会的道德风貌。许多时候,正因为某些机制还不够合理,源自个体的道德努力才显得格外珍贵。唯有借助这种想象的力量,我们才能及时填补制度的价值真空,并积聚起改善制度的道德力量。
有人说,“小悦悦事件”带来的最大震撼,不是18个路人的冷漠,而是网友数以千百万次的转发留言。诚哉斯言。这种关注、讨论乃至声讨,从悲观中凿出一丝光亮:这种来自普通人的普遍道德焦虑,正是我们找回道德信心、重构道德世界的重要资源。
“你没有办法判断别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但你自己可以做一个好人。”也是在2011年,上海男子潘跃昀在救助被碾压的4岁女孩时,这样表达了自己的道德想象和选择。而在“小悦悦事件”中,当陈阿婆被媒体追问为什么救人,她只是说了句“总要有人去帮助”。同样面对车祸,山东龙口女孩刁娜在车流中救助陌生伤者的义举,激发了各方的友善、谅解和诚信……道德从来就不是抽象的。事实上,与某些宏大批判相比,个体努力所激发的道德能量更为巨大,并由此带来了道德的良性循环、构筑着道德大厦的坚实基础。
在某种意义上,在今天被频繁提及的“路人”,隐喻了中国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在这样一个个体化、陌生化的时代,消除“冷漠孤独”的社会症候,纾解现代人的道德焦虑,培育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良好道德想象力的培养是这一切的基础,这已经为历史所证明,也有赖每个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