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民居屋“石屋”
高山族的住所,依建屋造房原料区分,可以分为木屋、竹屋、茅屋、石屋和草顶地下房屋五类。
①木屋:又可分为大型与小型两种,阿美人、排湾人、卑南人为大型木屋,以方木为往,木板为培,以茅草或木片盖顶;泰雅人大部分属小型木屋,呈长方形,以圆木为柱,小径圆木为壁,栓皮盖顶。
②竹屋:新竹、苗栗一带的泰雅人、赛复人多为竹屋,以粗竹为柱,再将租竹劈为两个,以砌瓦竖列为壁,平铺为屋顶。
③茅屋:布农人和曹人的一部分为茅屋,以圆木架为梁柱,以茅管竖列为墙,茅草盖顶。
④石屋:部分排湾人、布农人,以及鲁凯人为石屋,以片石砌墙,圆木为梁柱,再以片石盖顶、铺地。
⑤草顶地下房屋:以圆木为梁柱,支撑深入地面下的屋架,以茅草盖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