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特殊祭仪(一)
各族由于不同的历史和生活,常以某一种特殊神灵为祭仪的对象,这就形成了特殊祭仪。例如赛夏的“矮灵祭”便属这种祭仪。相传赛夏人祖先古代曾消灭过矮人,为了避免矮灵作祟,每隔两年逢阴历十月十五日分别在天湖及大溢村前行矮灵祭,祭期三天。沙阿鲁阿人的“密阿道敖斯”祭是以藏于地下的灵贝为对象;卑南族的“猿祭”与“大狩猎祭”就是一种猪头祭的模拟祭仪。
拉巴嘎斯祭
卡社群布农人旨在祓除了样的家祀活动。通常在没有月亮的日子里举行。是日,全家离开住宅,老人左手持瓢,盛清澈泉水,右手拿白色茅草,蘸水遍洒住宅每一角落,共唱祷:“恶草清水,驱邪逐鬼,病灾疼痛,一起扫除!”尔后,把草送到山坡,往草上连吐数口唾沫后,弃置山下,以示驱逐邪魔至野外。老人返回,与家人聚集泉边,重新舀一瓢清水,全家人脱衣,依次持茅草蘸水洒布全身,表示祛秽净身,事毕,弃草于地。回到家里,将家中旧水倾泻于地,更换新水,最后歌舞宴饮五天,祝贺除旧迎新、逢凶化吉。
杀人禳祓祭
布农人对杀人事件的禳祓仪式,也是对凶手及其家属的宗教裁决。对人命案的处置,视凶手是否同族而定:凶手是异族,一般采取血族复仇的方法,聚众讨伐杀无赦;凶手是同族,不问动机,由头目出面调解决断,召集部落成员在死者家宅前举行仪式:提一只活鸡倒悬于竹竿之上,插在死者住宅右侧祀奉亡灵,使其不祸及部落。凶手放逐野外山林一至六个月,期满,裸体夜间潜回,揭开屋顶石板人宅。届时,出酒杀牲以飨死者家属,并请头目及父兄等抚头禳灾。祭毕,在猎场堆草燃火,使浓烟腾空飘散山谷,以示祭告死者亡灵。火堆旁立一竹竿,倒悬活鸡,旨在祀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