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动辄“再造”一个“古城”
一些城市动不动就抛出规模宏大的“再造古城”计划,究竟有多少理性驱动?又经过了怎样的决策程序?如果这些计划失败,谁又肯为其负责?
新华社报道,网传一个拟投资55亿元人民币,完全模仿湖南湘西自治州凤凰古城而建的新镇“烟雨凤凰”将于年内动工。不过其经营方辩称:这既不是复制也不是重建,而是“建新镇保古城”。
凤凰古城自从引进开发商进行旅游商业开发以来,一些最能体现凤凰独特风情的建筑景点已被严重破坏,加强保护的确很有必要。但新建一个“烟雨凤凰”,就能把游客分流过去,对古城起到保护作用?这样的设想,未免太过一厢情愿。
如今,一些城市动不动就抛出规模宏大的“再造”计划。前两天,媒体报道了西安的“造湖大跃进”,要挖地十余平方公里重现汉代昆明池;再往前,是山西大同复建明代古城,河南开封要再现宋朝古都汴梁盛况。实在令公众怀疑,这些决策背后究竟有多少理性驱动?这些动辄几十亿、几百亿的“再造”计划,又经过了怎样的决策程序?如果这些计划失败,谁又肯为其负责?
如舆论所观察,“再造”计划的借口往往冠冕堂皇,但都可以看到地产开发、土地财政等幕后推手,也可以看到这些计划制定者的自负。对每一个地方的民众,对每一个地方的公共治理来说,这些“再造”计划,都蕴藏着巨大的风险,而且涉及大规模的征地拆迁、文物建筑的保护等,都不是什么小事。因而,不能只由利益相关者说了算。
在地方政府的描述中,这些“再造”计划往往都有美妙而诱人的前景。然而,这些项目也都面临强烈的社会争议。凤凰新城同样面临这样的质疑。众所周知,游客到凤凰看的还是老城,看重的还是老城中深厚的文化积淀,新城能为老城旅游减负吗?
更何况,这些大手笔的投资,往往不可能完全靠市场、商业开发完成,有的需要大笔的公共财政投入,都有可能变成地方沉重的债务负担。
国务院曾经三令五申,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对地方民众来说影响巨大的“再造”计划,是否严格遵从了科学决策的精神,按照程序,征求了当地民众的意见,获得了当地民众的认可?
再造凤凰新城的消息,几乎一直在地下流传。在新华社报道之前,“再造”计划的详情,公众所知甚少。一些地方的“再造”计划,该警惕的不只是土地财政的饥渴、地方债务风险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决策的随意。城市的公共财政必须要受到严格的监督,城市也绝不应该成为由地方官员任意打扮的“小姑娘”。
尽管,当下让当地民众依法监督、约束宏大的“再造”计划,还面临很多阻力。但是,这些计划无不涉及大规模的征地、拆迁,以及规划方面的立项,那么,上级国土、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也有责任对这些“再造”计划进行审查。如果存在违规之处,就应果断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