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南族婚俗 三个时代婚恋观并行
由族内婚嬗变为大量族外婚。清代中期以后,毛南族的封建地主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封闭自锁的山门微开,原始的族内婚已抵挡不住外部世界的冲击。尤其是汉族文化的涌入,从根本上动摇了落后的婚姻观念。同姓、同“轻”(宗支)不婚升级为五服之内不婚,但少数人仍流行“姑表婚”和“兄终弟及”之类习惯。周边村庄居民与毗邻的壮族接触、联姻渐多,但同苗、瑶、汉族通婚仍为稀罕事。20世纪30年代起,外出求学、谋职的人日商增加,他们同汉、壮等兄弟民族的男女结婚者随之增多。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外学习、工作的青壮年大都就地成亲,于是通婚的界限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联姻方式。毛南人择偶的途径和方式有三种:一、以歌为媒。每当行歌坐夜,春节歌圩,喜庆节日和劳动时候,青年们都喜受唱歌,歌者纵情表达彼此爱慕之情,选择心上人。普遍是男子主动“抢走”目标的巾帽,作为招引对方追逐、接近自己的办法。如果女方有意,遂相约而去。若女子不悦,便动真格追回失物,抑或嘱托姐妹同伴讨回巾帽,表示谢绝求爱。二、媒介撮合。毛南人居住比较分散,社会文化活动不多,故需依仗第三者穿针引线,撮合成婚。尤其是族外婚往往如此。三、父母包办。特别是封建宗法制统治下,青少年的婚事多由父母操纵包办。但仍保留一种惯例:凡双方原来不相识的,在确定婚姻关系之前,由双方父母与媒人安排,允许他们表示自己的意向,其仪式俗称“落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