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的二等功在地方有哪些作用?
部队的二等功在地方的作用有: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一、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嘉奖由连、营批准;(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