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潜江市发布奖励政策_主动报告发热情况最高可获1万元
今日湖北潜江市发布了最新的通告,决定从今天开始实施新冠肺炎防控自我排查奖励,为了激励市民主动报告发热情况,潜江市针对不同的患者类型实施奖励,最少1000元,最高1万元。主动报告发热情况后首次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患者可获得1万元奖励。
一、潜江市决定实施自我排查奖励办法
2月27日,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2号通告称,决定实施新冠肺炎防控自我排查奖励办法。以下为通告内容:
为全面推进潜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清零”行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攻坚战,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实施新冠肺炎防控自我排查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潜人员主动报告发热情况,经诊断,首次确定为无法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症状的发热患者奖励1000元,首次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患者奖励2000元,首次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患者奖励10000元。(不包括已排查掌握的人员)
二、本通告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至3月2日。
联系电话:12345。
二、潜江市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五大措施
近日,湖北省潜江市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共渡难关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共渡难关,实现平稳健康发展。面对疫情,潜江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潜江市委、市政府主要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税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加大稳岗支持、强化服务支持等五个方面,对症中小微企业发展堵点、难点下药。
例如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潜江市对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并按标准减免房屋租金,减少企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