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武汉江汉区拆迁公告 武汉江汉区2019三旧改造
武汉三镇城市改造的脚步越来越快,新旧城区的更新换代是时代的趋势,老旧城市带给我们的回忆固然很多新城市的面貌也是我们所期待的,大武汉明天会更好。那么2019武汉拆迁哪些房?武汉江汉区要拆迁的地方有哪些?江汉区2019三旧改造是什么?以下是最新江汉区拆迁公告讯息,大武汉每天不一样吧。
一、2019江汉区拆迁地区范围一览
(1)高家台纳入2018年三旧改造计划
征地范围:具体改造时间以公示为准,地址位于中华城B地块。
(2)牯牛洲南片房屋征收
(3)磨子桥片棚户区改造
征收范围:据了解,改造范围内土地面积约为230 亩,
区域内待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350000 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297500 平方米
配套公建面积 52500 平方米
总征收户数 7386 户。
(4)香江路西南片旧城改建项目
香江路西南片项目位于江汉区解放大道北片区,北临香江西路,南临长江日报路,西临香江路,东临高家台。该项目土地面积约 13 亩,征收面积约 2.1 万方,总征收户数约 175 户。
(5)常青地块旧城改建项目
江汉区常青路西侧,北临武汉中央商务区集团公司,南至规划道路中心线,西临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宿舍,东至常青路。
二、江汉区拆迁补偿价格
(1)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为:
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2)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同等面积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对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相
(3)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