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小学秋季开学时间最新消息2022
近日,十堰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十堰市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市中小学、幼儿园9月1日开学,部分情况学生需暂缓返校。具体方案各位同学和家长可以来了解看看。
开学时间
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按9月1日开学,坚持属地管理、区域统筹,根据属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分析研判,全面评估开学条件,按照“一地一案”“一校一策”灵活调整,本着应开尽开的原则,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开学。高校按省疫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要求自行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向省教育厅备案,经省教育厅统筹报省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暂缓返校界定
1、返校期间仍处于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来校途中需在中高风险地区换乘者,暂缓返校;
2、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人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者,暂缓返校;
3、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流涕、嗅觉丧失、腹泻、肌肉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者,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暂缓返校;
4、陕西省和青海省发生疫情所在的地市(州、地区)以及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学生暂缓返校;
5、有襄阳旅居史的学生是否按时返(来)校,视该地区疫情发展情况而定,必要时可请示湖北省指挥部。
对有疫情市州来返堰学生,要按照省、市指挥部最新管控政策落实好“落地查”“落地检”“落地分类管控”措施。
确保返校途中安全
落实错峰返校要求。各地各校要根据疫情实际,制定错时错峰开学方案。目前,仍身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师员工及学生暂缓返校。返校报到时严格返校报到流程,进一步核验学生返校条件,符合要求方可入校。对于较为集中返校情况,有条件的高校要安排车辆组织接站,在师生入校时有序组织开展体温和体征监测。
落实路途防控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家长驾驶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家住学校附近的,鼓励学生步行上下学。学校要采取有效方式和途径向学生推送返校途中安全防护提醒信息,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返校途中防疫工作。
有序组织报名工作。各地各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报名工作方案,有序组织报名工作,防止学生及家长扎堆。
加强返校后管理
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学生返校学习后,各学校要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学校师生员工无必须不出校园。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落实“一扫两核一测”制度、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等各项防控措施。入校时若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按规定流程处置。
加强健康监测。各地各校要对学生疫苗接种情况进行复核,督促学生按期完成疫苗接种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登录“湖北省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预警系统”上报监测情况。落实师生体温自测制度和晨午晚检制度,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健康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1米线,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须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立完善学校健康监测台账和个人健康档案。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
加强活动管理。加强校园聚集性活动管理,非必要不举办,开学后一周内,不举办全校师生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按照要求,至少提前一周向属地指挥部报批,经批准后方可举办。要严格控制人数,参加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活动举办前、后要对场地进行全面消杀。
加强食宿管理。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宿舍、供餐企业等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各学校要对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每日定时消毒和通风,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要落实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加强教育引导。要精心准备“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防控、秋季传染病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等作为重点内容面向全体师生做好教育宣传。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开学后适应情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进行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要特别关注不能如期返校师生员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积极做好关心帮扶和困难资助工作。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核酸检测
1、驻市高校依据《2022年秋季湖北高校师生返校及新生人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学后,返校师生和新生在校内开展7天(第1、2、3、5、7天)内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支持和保障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和防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2〕151号)要求,常态化组织师生员工每周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核酸抽检。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带病工作。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