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即日起可正常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_需要如实登记
自从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了防止有的患者自行服药,隐瞒病情,湖北省的零售药店都禁止销售退烧以及止咳类的药物,近日,湖北咸宁发布通知,即日起咸宁市内可以正常销售该类药品,但是大家在购买的时候需要如实登记相关情况,并且上报。
一、咸宁市调整零售企业药品销售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高新区分局:
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形势转好,为方便群众购药,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全面复工复市,现将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可正常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并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闭环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退烧、止咳类”药品销售登记工作,如实填写《咸宁市药店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该统计表实行日报制,同时要求药店将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名单报所在地的社区和乡镇防控领导小组。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每日上报的统计表,并于次日上午10点前报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和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药品零售企业应继续按照《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市有关要求的通知》(咸市监防[2020]26号),切实做好营业场所各项防疫措施。
全市疫情宣布结束后上述要求自行解除。工作联系人:邓志伟,QQ:252449307。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
二、所有云南人咸宁景点免票10年
近期,已奋战共计50余天的云南援咸医护人员圆满完成任务,将陆续启程回家。为了共同铭记这段特殊的经历和情谊,给这场两地共同战“疫”的结束画上一个圆满句号,3月20日上午,咸宁市领导与云南医疗队、辽宁疾控中心专家举行了交流座谈会。50多个日夜,两地人员携手共同抗击疫情,并最终拿到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目前,咸宁确诊患者治愈率达到98.21%、病亡率1.79%,分别在湖北省排第2名、第15名。3月17日,咸宁市确诊、疑似、不能排除的发热病例和密接人员全部清零,是全省首个“四清零”的市州。
会上,咸宁市委书记孟祥伟向云南医疗队、辽宁疾控中心专家代表赠送了影像版纪念U盘、咸宁爱心包。他说,咸宁将授予云南和辽宁援咸全体医疗队员“荣誉市民”称号,并且,凡是云南人民、辽宁人民来咸旅游,所有的旅游景点十年免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