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标准及范围是什么(附热点问答)
在3月1日以前预约个税申报的市民朋友现在可以开始申报了,目前申报系统繁忙,很多市民朋友就子女教育转向扣除个税申报有很多疑问,不明白这项申报内容的扣除标准以及范围是什么,下面小编就相关热点问题的答疑进行了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有多个子女,可以对不同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3、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4、残障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答:特殊教育属于义务教育,同时拥有学籍,因此父母可以享受扣除。
5、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吗?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6、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吗?
答: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学校继续保留学生学籍,子女在国外读书期间,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