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补偿金 和劳动赔偿金有何区别
在工作单位上班时,有时候会面临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往往劳动者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如果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做法不满意的时候是可以去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投诉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劳动者个人的原因解除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多劳动者做出补偿,一般常见的有劳动补偿金和赔偿金,那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劳动补偿金
劳动补偿金,即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
二、劳动赔偿金
劳动赔偿金,即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赔偿金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强调的是用人单位的过错责任。
三、劳动补偿金和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1.劳动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劳动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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