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哪些情况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武汉的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金账户全部余额呢。文中将附上相关说明,有需要的可进行查看。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01退休
职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或者已享受社会养老待遇。联网核查办理。销户提取后不得再开设个人账户。
02出境定居
本国户口已注销或者已办毕移民手续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者移民签证(公证翻译件),两年内不得就该情形再次办理提取。
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联网核查办理。销户提取后不得再开设个人账户。
0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本市户籍,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联网核查办理,本市户籍,账户封存停缴不满24个月重新就业的,应当办理同城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非本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应当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两年内不得就该情形再次办理提取。
0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提取,监护人应当提供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继承权裁定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