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实施战时封闭管理_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
昨日深夜,湖北洪湖市紧急发布通知,为了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管理好人员和车辆,洪湖市将从2月14日24:00起实施战时封闭管理,这也是继十堰张湾区和孝感大悟县等地之外开始实施封闭管理的地区,以下是具体的消息,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关于实施战时封闭管理的紧急通告
为应对当前疫情发展严峻形势,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升级管控措施。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乡镇(村、社区)、中心城区(镇区)小区(居民点)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中心城区(镇区)要分别隔断社区与社区、里弄与里弄、小区与小区、楼栋与楼栋之间的所有通道;各村(社区)要分别隔断村与村、组与组、自然村与自然村、墩湾与墩湾之间的所有通道。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进出小区(居民点、楼栋),中心城区原通行证一律废止。
二、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疗救护车辆、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不再办理以上车辆以外的车辆通行证。
三、全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感冒、咳嗽药品之外)实行全代购配送服务,定点超市、集贸市场、药店只准对代购配送员开放,一律不得对外营业。全市城乡统一配备足够的代购配送员,由市镇村(社区)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担任。代购配送员每三天为每户居民提供一次代购配送服务,特殊应急情形的要及时处理到位。
四、公安机关对强行冲闯、破坏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五、本通告自2020年2月14日24:00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配合!
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